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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focus/50108549/112011041500008.html
這是李安這次要在台灣取景拍電影的新聞,而之前有同學也有過一篇文章,裡面有行政院對台灣電影的相關法規資訊,其中有個值得討論的地方那就是劇本內容問題.
如果這次李安所拍的新電影,演員,製作團隊,資金贊助....等等,多數是台灣人,這樣算是台灣電影嗎?
我覺得不算,因為劇本是來自外國作家楊.馬泰爾的暢銷原著,內容當然也就跟台灣沒甚麼關係,跟台灣的人文特色,社會文化都沒有關係,這樣會讓我在看電影時無法產生認同感的共鳴,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,會有台灣電影定義這樣問題的產生,主要是來自台灣政治主權上的不確定性,台灣人需要一種認同感的肯定,所以我認為劇本內容比導演或演員都來的重要,當然,如果不是台灣導演,或許無法拍出道地的台灣文化,如果不是台灣演員,或許口音動作無法讓觀眾有認知上的觀感,但是,相較來說,劇本內容依舊占有相當大的因素
但是,再舉個例子,如果在台灣拍綠巨人浩克,導演,演員,場景,製作團隊全都在台灣,那他算台灣電影嗎?只要他可以拍出有台灣文化的感覺,例如很台客的綠巨人,讓我有認同感,那就屬於台灣電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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